电话:400-6368-3512
地址:山东潍坊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2024年8月27日10时,在东莞市石排镇埔心商业街12号102室石排坤欣餐饮店的检查中,该店铺内有三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但其上均未安装自动切断阀装置,而供气公司可以提供的安全检查单据显示检查结果为合格,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存在1处弄虚作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8月27日10时,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埔心商业街12号102室石排坤欣餐饮店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铺内有三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但石油气钢瓶上均没安装自动切断阀装置。经调查,供气企业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检查单据显示石排坤欣餐饮店的检查结果为合格,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存在1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构成了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罚款1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8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远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4〕第32-0005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法事实2024年8月27日10时,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埔心商业街12号102室石排坤欣餐饮店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铺内有三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但石油气钢瓶上均没安装自动切断阀装置。经调查,供气企业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检查单据显示石排坤欣餐饮店的检查结果为合格,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存在1处弄虚作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实。处罚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0处罚机关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话:400-6368-3512
地址:山东潍坊